买礼品财务税
1、购买礼品送客户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购买小礼品赠送客户可以抵扣吗?
1、赠送外购礼品,视同销售提增值税, 可抵扣进项税。
有的情况下,购买礼品赠送客户的支出,会计上是计入“业务招待费”的,会计上计入“业务招待费”的支出不属于增值税可抵扣项目,不能抵扣。
2、《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槐绝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圆明高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法律依据: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橘尺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购买礼品赠送客户,进项税能不能抵扣
购买礼品赠送客户,先抵扣进项税额,赠送时,礼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所以,购买礼品赠送客户,进项税能抵扣。
3、外购礼品赠送客户的税务处理
1、向优秀员工颁发现金奖励年会期间,企业向本年度评选出的优秀员工颁发证书以及现金奖励,属于年终奖的,可以选择单独计税或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年终奖金以外的奖励,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制造费用等——奖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奖金
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奖金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外购礼品赠送客户
企业外购礼品赠送客户,增值税需做视同销售处理;会计做账计入“业务招待费”;企业所得税方面,外购礼品无偿赠送客户,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应视同销售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同时针对业务招待费支出税前限额扣除(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且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物慧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赠送时: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增值税方面,对于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礼品供应商同为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等于视同销售销项税额,实际承担增值税为0;当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礼罩贺品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票的情况下),此时视同销售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在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企业承担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为确认的业务招待费的全额,而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最高仅能扣除实际发生额的60%,剩余40%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方面,企业赠送礼品,应作为扣缴义务人,按照礼品价值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偶然所得”,适用20%税率),实务中,这部分税款是由企业承担,计入“营业外支出”,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3、外购礼品赠送内部员工
外购礼品年会期间发放给本单位员工,账务上计入福利费,增值税方面,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增值税(购进货物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以及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企业所得税方面需要视同销售,个税并入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无法量化的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发放时,根据员工所在部门,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类科目: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购碧高进商品时,也可以直接在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选择“发票不抵扣勾选”,此时做账时,直接将进项税额计入“库存商品”,后期无需再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4、企业将自产货物发放给员工
会计处理上,企业将自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相关收入、成本的确认和结转和正常销售产品一致。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发放给员工,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均需视同销售。具体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成本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成本
贷:库存商品
5、自产产品无偿赠送客户
企业将自产产品无偿赠送给客户,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均需视同销售,账务上不确认为收入(不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直接计入费用支出,同时注意业务招待费用扣除限额的规定以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实物奖品应该由谁交税
法律主观:有奖销售对消费者来说,就是一种游戏,如果从中获奖,就是一笔意外收入。按照我国税法上的规定,对于个人收入,超过一定数额的话,你是需要交税的。实际中,你在生活中收获的下面几种收入,超过一定数额的话,就需要交税: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2、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念姿质的所得。3、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象、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4、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仔袭绝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是指个人的存款利息(国家宣布2008年10月8日次日开始取消利息税)、货款利息和购买各种债券的利息。7、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自有财产给他人或单位而取得的所得,包括转让不动产和动产而取得的所得。9、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取得的所得是非经常性的,属于各种机遇性所得,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含奖金、实物和有价证券)。10、其他所得:(1)个人取得“蔡冠深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基金会”颁发的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奖金。(2)个人取得由银行部门以超过国家规定利率和保值贴补率支付的揽储奖金。(3)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用而取得的无偿款优待收入。(4)对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以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给在保期内未出险的人寿保险户的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5)股民个人因证券公司招揽大户股民在本公司开户交易,从取得的交易手续费中支付部分金额给大户股民而取得的回扣收入或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6)个人取得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禅丛往来及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7)辞职风险金。(8)个人为单位或者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所以,对于有奖销售一般需要你交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但有下列情况的,你就可以免缴个税: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最后,有奖销售拿到的产品本来就是一笔一笔意外之财,所以,建议就是你要是不确定自己拿到的奖品是不是需要缴税的话,建议就是最好找个专业律师问下先。
5、赠送客户礼品进项可否抵扣
法律分析:购买礼品赠送客户的支出,会计上是计入“业务招待费”的,会计上计入“业务招待费”的支出不属于增值税可抵扣项目,不能抵扣。所以单位购买礼品时,应要求销售方开具增值税普通法票,而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票。收到普票时按“含税价”入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启派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迟铅的悄旦贺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6、礼品在财务上属于什么费用
礼品根据受众的不同,在财务处理上也不同。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如果礼品是供内部员工作为节日福利,那么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取决于员工所属部分,划分成本、费用性质)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
二、如果礼品是送给客户,那么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发生时: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6)买礼品财务税扩展资料:
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职工薪酬发放给职工时,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结转相关成本,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企业支付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所发生的租金,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7、企业买一赠一活动会计和税法都怎么处理?
分情况处理:
第一种方式是单独赠送。常见的是把货物作为纪念品、宣传品、样品单独赠送给客户,带有一定促销和增进联系之功利目的。与捐赠的无功利性又有所区别。会计实务中货物无论是购入取得还是自制取得,领用时均按成本价和应交税费计入“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增值税法和所得税法则按视同销售处理。
第二种方式是捆绑销售,赠品与卖品属同类商品。这种赠送以销售为前提和条件,属有偿赠送,实质上是销售折扣。如买五赠二可视为销售七件产品,虽然单价降低了,但销售收入中已经涵盖了赠品的销售收入。会计实务中按实收金额记收入和销项税金,按七件结转销售成本;税法上对赠品也不视同销售处理,但要求发票按七件开具,并注明2件为折扣,赠品未在发票上注明或另开红字发票的则不得冲减收入,即赠品要视同销售征增值税和所得税。
第三种方式是捆绑销售,赠品与卖品不属同类。如买西服赠衬衣;买空调赠电磁炉等,这是商家除打折销售外最常用的销售方式。由于属有偿赠送,会计和税法对赠品也不做销售处理,会计上作为销售费用—促销费处理,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增值税不加征。这与第二种方式的广告宣传费略有不同。但同样要求卖品和赠品同开在一张发票上才行,否则要视同销售征税。
例:某大型商场(一般纳税人)在5周年店庆期间对康佳电视进行“买一赠一”活动,买一台电视送一个收音机。其间共销售电视50台,单台不含税价5000元,购进成本为每台4600元;赠出微型半导体收音机50台。每台市价80元,购进成本为60元(均不含税)。商场只就50台电视开具了销售发票。会计对赠品处理如下:
借:销售费用 —促销费3000
贷:库存商品—收音机3000
增值税规定的视同销售是无偿赠送,无偿是指从接受方那不会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买一赠一不是无偿,没有买一的行为就没有赠一的行为,因此赠是建立在有偿的基础上的。
买一赠一是商家促销用词,是噱头,业务实质是捆绑销售,即你买我一件东西同时必须买另一件东西,但这两件东西我商家都会给予折折扣。因此买一赠一的赠不应理解无偿赠予而是先对主商品打折,折扣额用来购买另一件商品。即和所得税处理是一样的。
8、购进礼品用于赠送的进项税额
一、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及原理分析
进项税抵扣和视同销售的规定,是增值税非常重要,也容易混淆的内容。
(一)进项税不得抵扣的规定及原理分析
1、进项税不得抵扣的规定
增值税条例第10条规定: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2、进项税不得抵扣的原理分析
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是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即: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这实际是意味着,有销项税与之匹配的进项税,才可以抵扣,没有销项税对应的进项税,不能抵扣。增值税条例不得抵扣进项税的诸种情况,就体现了这个原则,上述规定的项目,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辩枣,就是没有对应的销项税。
3、进项税额转出
由于增值税实行购进扣税法,在发生非正常损失等不得抵扣项目时,可能已经抵扣税款了。所以,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27条规定,应该将已经抵扣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也就是常说的进项税转出。
(二)视同销售的规定及原理分析
1、视同销售的规定
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4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2、视同销售的原理分析
视同销售的作用有两个:
一是防止纳税人逃税。比如投资或分配,如果先销售货物,再用货币出资或分配,在销售环节肯定要纳税。如果直接用实物出资,就可以不缴税,则纳税人就可能改变模式,直接用实物出资或分配,这就为少缴税提供了一条通道。
二是防止增值税链条的中断。增值税之所以能否避免或减轻重复征税,就在于环环相接的抵扣机制。如果不视同销售,不计算销项税,则下一环节无法抵扣,链条的中断,导致重复征税。
视同销售的规定,有两个特点:
一是货物离开本纳税人,形成一个完整的销售过程,除(四)、(五)外的其他项目,都是这个特点。既然形成销售了,就应计算销项税了。
二是没有离开本纳税人的货物,都是有增值额的。无论是自产货物,还是委托加工货物,都是有增值的,有征税对象的。既然有征税对象,也携闷拆该征税了。
二、视同销售与不得抵扣是否可以选择?
视同销售和不得抵扣进项税,是否可以互换,可以选择?
比如,A公司购进货物100元,进项税是17元,加工后,用于免税项目。按照视同销售的规定,应该视同销售。此时,是否可以不抵扣17元,不视同销售?
不可以,该视同销售,就视同销售,该不能抵扣,就不能抵扣。如果可以选择,可能导致少缴税,因为销项税额一般大于进项税额。
A公司将购进货物加工后,货物有增值额,如果视同销售,也许计提销项税的含税价格是234元,销项税是34元。如果能用17元代替34元,纳税人显然少缴税了。
三、购买礼品赠送客户,增值税如何处理?
下面结合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分析购买礼品,赠送客户时,增值税的三种处理方式,哪个更符合规定。
(一)不视同销售,也不抵扣进项税
第一种处理方案是,赠送时罩笑不视同销售,但也不抵扣进项税。
无论是外购的货物,还是自产的货物,用于无偿赠送,应该视同销售,不能用不抵扣进项税,换取不视同销售。所以,这一方案,不符合增值税视同销售的规定,不可行。
(二)视同销售,但也不抵扣进项税
第二种方案是,赠送时视视同销售,但也不得抵扣进项税。其理由是,用于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得抵扣进项税。个人消费,包括个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这种方案,符合视同销售的规定,但是不得抵扣进项税的意见,没有法律依据,侵犯了纳税人抵扣进项税的合法权益。
1、赠送客户,不是个人消费
单位购买礼品,赠送客户的行为,尽管客户可能用于个人消费了,但是对赠送礼品的单位而言,不是用于个人消费,是用于单位的经营行为。
不得抵扣进项税的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应该是作为购买方的纳税人,将购进货物用于自己单位的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比如购进一批白酒,用于老板个人的消费或交际应酬,不应扩大到赠送客户。
2、无偿赠送和个人消费并列
增值税实施细则关于视同销售的规定,既有用于个人消费的规定,也有用于无偿赠送的规定。既然按照无偿赠送视同销售了,计提销项税了,就不能再按照用于个人消费,不得抵扣进项税。如果这样,就自相矛盾了。
3、有悖进项税不得抵扣的基本原理
前面分析过,不得抵扣进项税的规定,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没有销项税与之匹配。如果有销项税,相应的进项税,就可以抵扣。
(三)视同销售,抵扣进项税
第三种方案,赠送时,视同销售,但是抵扣相应的进项税。
这一方案,无论是销项税的处理,还是进项税的处理,都有法规依据。
赠送时视同销售,符合视同销售的规定。相应的进项税,根据不得抵扣进项税的规定,没有一条可以适用。既然不得抵扣的规定不适用,就可以抵扣。
所以,第三种方案,是最可行的。既没有少计销项税,也维护了纳税人抵扣进项税的合法权益。
遇到具体的涉税问题,在判断如何处理时,应根据税法的规定和原理,详细分析,既不要犯第一种方案,因为一厢情愿导致的可能少缴税的错误,也不要犯第二种方案,因为放弃纳税人合法权益导致的多缴税的错误,选择第三种既不少缴税,也不多缴税的最佳合法方案。
9、购买礼品取得普通发票账务处理
购买礼品取得普通发票账务处理
(一)理论处理
1.销售行为。关于赠送的礼品,会计上不做礼品销售处理。如果作为销售费用,就允许据实税前扣除,如果商品和礼品同时开在一张发票上,礼品不征收增值税,否则作为视同销售,礼品就要征收增值税。
例1:某商场五一购物节,甲顾客购商品满10000元,可以得到电饭煲一台,商品含税价格为10000元,购进成本为9000元,电饭煲含税价格为200元/台,购进成本为180元/台。商场不对赠品开具发票。
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10000
销售费用29.06
贷:主营业务收入8547.0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482.05
借:主营业务成本180
主营业务成本9000
贷:库存商品——电饭煲180
库存商品——商品9000
需注意的是:甲顾客受赠的电饭煲,是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的同时送的赠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广告宣传。企业单独赠送给客户的纪念品,无论是购入的还是自制的,视同销售货物,都要按成本价和应交税费记入“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科目。
例2:南昌某乳业公司(一般纳税人)在母亲节期间,为树立品牌形象,开展了赠送奶粉活动,活动期间共赠送奶粉6000箱,每箱市场价格为105元,实际成本60元,另支付广告费4500元。
(1)结转成本:
借:销售费用471600
贷:库存商品3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7100
银行存款4500
(2)计提个人所得税:借:其他应收款9432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94320
3.公关交流。企业将购入或自产的货物作为礼品用于公关交流,依对个人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