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赠送的露台
1、买房赠送了一个顶层的露台,该如何装修呢?
很多人买房都是为了改善现有的生活条件,让自己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在买房的时候大多数都会有赠送面积,对于很多人而言希望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阳台,那样会让自己更加的惬意。面对赠送的顶层露台,我认为可以装修成休闲娱乐的地方。
一、种花草和蔬菜顶层露台绝对是养花人士的好选择,这个时候可以合理的划分区域,在阳台的四周种上自己喜欢的花草。对于居家人士,还可以设置一块区域来种蔬菜。现在很多蔬菜吃的都不放心,很多蔬菜都打了农药和催长素,人长期食用不利于身体健康。拥有露台就完全不用考虑了,至少当季的菜和葱蒜这些都是是可以种下的。
露台是常年都会受到风吹日晒,在设计上面一定要好好地规划,必须要适合打扫和整理才是最好的选择。地面应该采用地砖铺设,这样利于平常的打扫,用水直接冲和拖把清洗都是很方便的。另外再设计一条鹅卵石子路,方便在饭后散步,可以打着光脚走十分钟左右,促进血液循环,这是大有帮助的。
当然,露台可少不了坐着欣赏风景,在靠近最外面,放置一个一张桌子,可以容下五六人即可,再添加一个遮阳伞。这样就可以避免下雨或者大太阳的时候都可以坐在下面休息。露台有了桌椅的加入,就会充满生活气息,让人可以肆意的享受美好生活。
我认为露台这样的装修方案是最合理的,既满足了生活需求,又让自己可以好好地欣赏周围的风景,对于基本需求都是满足了的。
2、赠送阳台漏水谁负责?
赠送的阳台漏水,虽然是赠送,但是在保质期内,由开发商负责维护,超过保修期后,由业主个人负责
3、赠送的露台可以封吗?
露台和你的房子不可分割,并有合同为证,就能封。
4、买房赠送的露台可以装修吗
买房赠送的露台可以装修。
露台,顾名思义,就是指露天的阳台,露天和阳台之间没有任何本质上的区别,只是面积稍微较大,相对于仰天来说,而且没有顶盖,因此,我们可以把露台,理解为露天的阳台。
在露台上摆放沙滩椅,在自家的露台上来一场阳光浴,躺在沙滩椅上静静地晒着太阳,木质的露台装修设计需要注意安全以及排水,不要光是考虑到晴天,雨天排水也是十分重要的。
露台栽种花花草草,放置户外沙发,户外椅等等都是比较常见的露台装修设计方法,享受郊外才有的户外风景,一片露天的花园设计。
露台也可以搭小棚,日式风味的榻榻米装修,在木质地板的露台上面摆放矮几,榻榻米,一壶茶供您消遣,田园,质朴设计的吊灯,露台的田园风光不能够浪费。
竹编的户外椅,是不是觉得有点民国时期的感觉,简单的露台装修,一般都会摆放几张椅子,茶几,或者是桌子等等,在另外栽种几株鲜花,放置几盆栽。
5、露台可否作为专有部分赠给业主
许多市民在购买住宅时,也会关心一个问题,那就是顶层露台是否可以在买房时赠给业主。《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司法解释)出台后,明确界定了房屋买卖合同的“露台”认定为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从而最终明确界定了“列入房屋买卖合同的露台”为业主专有部分的产权归属,有效地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本期嘉宾:曦晖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坤案例:杨先生在市内购买了一套顶层商品房。开发商为了尽快售出顶层住宅,给出优惠条件,购买顶层住宅后,还赠送顶层露台的使用权。杨先生觉得很划算,很快就交纳了购房款。可杨先生入住时,却被开发商告知,顶层露台所有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杨先生不明白了,既然开发商称,顶层露台的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在没有经过全体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开发商怎么有权擅自转让不属于开发商的“产业”?那么,顶层的露台到底属不属于杨先生呢?分析:作为开发商附赠的屋顶露台,能否界定为专有部分要分为两种情况。目前,开发商附赠的露台有多种形式,一种是通过公共通道就可以到达的露台;一种是需要通过某一家人特定后门才能到达的露台。参照专有部分认定的三个条件,可以通过公共通道到达的露台不具备构造上的独立性、功能利用上的排他性,不能视为专有部分,应为共有部分,这样的露台也不能划给特定的业主单独使用,而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部分可视为专有部分。
那么,哪些属于共有部分呢。共有部分包括法定共有部分和天然共有部分。除《物权法》第六章规定的法定共有部分,如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等,司法解释还就天然共有部分作出了明确规定。天然共有部分,即法律没有规定,合同也没有约定,而且一般也不具备登记条件,但从其属性上天然属于共有的部分,包括建筑物的基本结构部分、公共通行部分、公共设施设备部分和公共空间等,其中明确列举外墙面、屋顶、通道等属于共有部分。
此外,司法解释还专门强调,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应当认定为共有部分: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
依据:《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专有部分:(一)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二)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三)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等,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
6、购房时关于阳台赠送需要注意哪些
赠送的面积是国家给的
“偷面积”,当然并不是真的偷。首先要告诉你一个真相,买房赠送面积不是开发商给你的优惠,而是国家已经规定好了的。
在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中规定:
(1)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露台是完全赠送的;
(2)地下室净高满2.1米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
(3)飘窗分为凸窗和落地飘窗两种,凸窗是不落地的,不算面积,落地飘窗净高高于2.1米要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
(4)阁楼净高满2.1米部分算面积,不满不算面积。
因此,开发商利用这些设计“赠”给买房者,可以增加项目销售的卖点,但实际上这些本来就是你该得的。
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
赠送面积越大,在购房者心里得房率就越高,但智囊团要告诉你第二个真相: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开发商通常不会将赠送面积写入购房合同,购房者交房后遇到赠送面积“缩水”的问题,由于没有合同约束,就很有可能失去与开发商据理力争的依据。
最后,再叨叨一下下哦!
其一,赠送面积虽好,但还是得看是否实用。一些“赠送面积”譬如入户花园等,往往存在着光线晦暗、窄小不好用、装修麻烦、容易飘雨受潮等问题;
其二,入户花园、挑高阳台、露台等能否封闭起来,取决于城建等职能部门是否批准,否则可能成为违章建筑被责令拆除。
另外,开发商经常会承诺给顶层业主的顶层露台、给底层业主的地下室空间等。其实,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部分空间应当属于该楼的全体业主共有,而非属于开发商所有,只要其他业主提出异议,受“赠”的业主是无法独享其利的。shqianyy
7、开发商赠送的阳台、飘窗真是赠送的?真相你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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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赠送露台漏水责任归谁
法律分析:1、露台是业主本人,质保期内,由开发商来承担维修责任。过了质保期,因为是个人的,由业主本人来维修。2、不是业主的,属于公共部分,质保期内,由开发商来承担。过了质保期,因为是公共的部分,由小区的物业公司来维修。没有物业公司,由全体业主承担。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9、赠送的楼顶平台能不能要?
现在的楼顶平台,一般可以分成两种情况:一种是进入平台的门(或空间)是在个人住宅之外的,也就是说整幢楼的住户可以自由出入的;另一种是进入平台的门(或空间)是在个人住宅之内的。
对于整幢楼的住户可以自由出入的平台,由于该屋面平台属共用部位,未经共有人同意,开发商不得擅自转让、赠送,而受赠者也不能擅自改变平台的原有使用性质。
对于在单个屋内的平台,虽然该平台所有权归全体业主,但由于要通过个人的住宅进入,其他人使用起来不方便,因此只要不影响房屋的结构、对其他住户不造成影响,那么屋主对该平台的使用权会更大一些。在要装修使用这样的平台时,最好先和邻居沟通一下,以免今后产生纠纷。当然,如果其他业主需要暂时使用一下该平台,比如说维修屋顶、维修太阳能等,应该给予方便。
此外,如果在开发商规划设计时,该平台的所有权归所属住宅房主的,那所有权和使用权可以归该房主。开发商赠送这样的平台时,购房者一定要查清权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