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加班4倍工資怎麼算
發布時間: 2023-03-21 21:07:42
1、春節加班工資怎麼算的
法律分析:春節加班的工資應不低於原工資的三倍。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即月薪乘以21.75乘以加班天數再乘以3,剩下的四天是周末或周末調休。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沒有任何調休的的,工資應不低於原工資的200%。即月薪乘以21.75乘以加班天數再乘以2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怎麼計算春節加班費?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1月31日(星期一,除夕)至2月6日(星期日,初六)放假調休,共7天。
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上班。
其中,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家法定節假日有三天,即2月1日到2月3日,也就是農歷的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
另外有四天是周末休息日或周末休息日的調休日,即1月31日、2月4日、2月5日、2月6日。
2月1日到2月3日是法定節假日,在這3天里加班的,用人單位應該支付勞動者300%的加班工資;
在1月31日和2月4日到6日這4天加班的,單位要先安排勞動者補休,確實不能安排補休的,要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300%還是200%的加班工資,都是用人單位在支付勞動者月工資之後,需要另外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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