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留蘇補貼資金從哪裡來
1、各地就地過年補貼是多少?
2021年各地就地過年補貼如下:
1、北京市:家政春保,每人獎勵上限400元
北京市對留京保供的家政服務員及其所屬家政服務企業給予獎勵。獎勵對象:由確定參與本次春保行動的企業派單上崗,並於2021年2月4日至2月26日期間在崗服務超過18天(含)的家政服務人員。獎勵標准:按每單不超過400元給予獎勵。
2、天津市:7條舉措穩定留津過年
天津市人社局、財政局聯合發布7條具體舉措,支持企業外地員工春節期間留津穩定就業。
一是按照每人300元標准,給予企業一次性穩定就業補貼,每戶企業最高30萬元。
二是對春節期間在津參加就業見習的外省市戶籍人員,按照每人300元標准再給予見習基地一次性留津見習生活費補貼。
三是對春節期間開班並完成職業技能培訓的,均按照目錄補貼標準的120%給予企業培訓費補貼,按照每人300元的標准給予職工生活費補貼。
四是為外地員I提供不斷線就業服務。
五是明確企業要依法支付加班費和安排輪休。
六是積極化解勞資糾紛,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七是方便企業、精簡要件、壓縮時限,對外地員工留津情況採取承諾制審核。
3、上海市:留滬大禮包+生活困難補助對象一次性700元
上海市總工會將依託各級工會條線和會員服務卡、申工社微信平台、愛心企業,向留滬外來建設者贈送通訊費補貼、健康醫療補貼、3000份影音娛樂大禮包和5000份扶貧產品零食禮包。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於2021年「元旦、春節」期間對家庭生活困難的登記失業人員發放一次性節日補助。一次性節日補助對象為上海市家庭生活困難的登記失業人員,補助人數為登記失業人數的5%左右。每位補助對象一次性補助700元。
4、江蘇省:多地現金補貼留蘇員工,最高1000元/人
泰州市給予留泰職工專項補貼。春節期間(2月11日至2月17日)外地員工留泰滿7天的,按每人500元標准給予補貼;留泰外地員工在此期間上崗工作的,再按每人每天100元標准給予補貼。
崑山市免費開放全市主要公共文體場館,開展喜馬拉雅崑曲雲拜年、雲展演等系列有獎文化體驗活動。面向外地留昆人員發放共計1500萬元新春消費券,用於2021年2月9日(至2月26日在全市住宿餐飲、商場超市、旅遊景點等指定商戶內使用。開展年貨購活動,發動商超綜合體讓利促銷,對留昆人員給予優惠。
蘇州市相城區2月11日至17日春節期間,企業安排外地員工留在相城的,按每人500元標准給予企業補貼;安排留在相城外地員工在崗工作的,按每人每天100元標准再給予企業補貼。春節期間,企業租用國有(集體)資產類集宿樓、藍領公寓、人才公寓等用於安排外地員工住宿的,減免半月房租。
常州市溧陽市規定以企業作為申報主體,按外來員工留溧過節的數量,以1000元/人的標准獎勵給企業。
揚州市企業安排外地員工留揚過春節的,按照每人500元標准給予企業補貼。鼓勵企業制定外地員工春節錯避峰放假和留揚調休計劃,春節期間安排留揚外地員工在崗工作的,在給予企業專項補貼的基礎上,按每人每天100元標准再給予加班補貼。
企業租用國有(集體)資產類集宿樓、人才公寓等用於安排外地員工住宿的,減免半月房租。
(1)春節留蘇補貼資金從哪裡來擴展資料:
2021年1月初,中國多地出現多點零星散發病例甚至局部聚集性疫情,在此背景下,各地陸續發出「春節期間非必要不返鄉」的倡議,鼓勵企事業單位職工就地過年。截至2021年1月13日,全國已有北京、天津、上海、廣東等29個省份都倡議「就地過年」。
2021年1月16日七部門部署行動,鼓勵務工人員留在就業地過年。2021年1月25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做好人民群眾就地過年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從2月1日至3月31日春節前後在全國范圍內開展「迎新春穩崗留工送培訓」專項工作。
2、留蘇補貼
法律分析:支持企業安排外地職工留蘇過春節。積極發揮重點企業主體責任,鼓勵引導外地職工留蘇就地過春節,春節期間,外地職工留蘇率比例達50%以上的大型企業、達70%以上的中型企業、達90%以上的小型企業,給予企業每人500元的補貼,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准。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3、留崑山過年補貼怎麼申請
法律分析:01
春節期間(2月11日至2月17日),重點企業安排非蘇州大市戶籍職工留蘇過年的,按照每人500元標准給予企業留蘇補貼。
01
服務對象
單位:社保參保地為蘇州市級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以及政府確定的其他重點企業。
02
服務范圍
實行屬地管理,按單位參保地
03
辦理條件
春節期間(2月11日至2月17日),重點企業安排非蘇州大市戶籍的職工留蘇過年的,按照每人500元標准給予留蘇補貼。重點企業與留蘇職工於2021年2月1日以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且在2月份正常繳納社會保險。
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可通過「蘇周到」APP首頁的「14天行程」欄目查詢並截圖,14天行程時間范圍必須包含春節7天。)等員工留蘇的證明材料由重點企業留存,以備抽查。
重點企業應於符合條件的次月至蘇州市勞動就業管理服務中心辦理申報手續。
04
辦理機構及地點
蘇州市勞動就業管理服務中心:平瀧路251號城市生活廣場A座7055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條 國家通過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就業條件,擴大就業機會。
國家鼓勵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范圍內興辦產業或者拓展經營,增加就業。
國家支持勞動者自願組織起來就業和從事個體經營實現就業。
4、各地就地過年補貼來了,你會因為補貼而不回家嗎?
各地就地過年補貼來了,我會因為補貼而不回家。當然不僅僅是因為補貼的關系,不回家過年也是為了響應國家的號召。理由如下:
第一:不回家過年可以減輕國家的負擔其實今年跟去年一樣,國家都承擔起了防疫的艱難任務。十二億國人其實都是在一起打仗,所以大家都需要團結一心,所有人在這個時候都要以大目標為准,不能因為自己的一點私心,就影響到防疫的行動。因此留在工作地過年其實也是盡自己的努力來減輕國家的負擔,畢竟一個人的力量是微小的,但是當十二億人團結起來,力量就是無窮的。去年我們在防疫方面的優秀表現就是很好的證明。
雖然現在各地給出了過年補貼,想要把大家留在工作地,這已經是很好的福利了。就算沒有補貼其實不回家也是一種負責任的表現。何況現在各地還給了補貼,領取了本地的補貼,還可以節約回家的交通費和其他的費用,何樂而不為呢?
第二:不回家過年是為了防止疫情的傳播每年過年的時候,疫情是很容易反復的,也是很容易傳播的,其實現在各地都出現了這樣的情況。如果想要快速的控制住疫情,那麼避免各地的人員交叉就是主要的防疫方法。如果春運期間大家都趕著回家,那麼高風險地區的人就可能往中低風險的地區流動,在這個互相流動的過程中,就可能會造成感染。
但是由於春運的時候有十幾億人都在出行,這就可能導致人員排查不到位,軌跡也會更加復雜,防疫難度也會增加。所以說不回家其實是有道理的,而且在這個時候回家也沒有意思。畢竟為了防止傳染,就算回家過年也不能串門,也不能聚會。那麼過年的年味也少了不少,急急忙忙趕回家只會浪費時間在路程上。
回家以後也只能憋在家裡,然後待上個三四天就要回程了。所以對於打工人來講,春運趕回家過年並不是那麼享受的過程,浪費錢不說,還讓人非常的疲憊。本來一年到頭就只能休息七天,但是打工人並得不到休息,還要舟車勞頓。這次留在工作地過年,說不定可以讓打工人真真正正的享受一個輕松的春節,也可以得到真正的休息。這也許才是打工人很開心的一個春節。
5、春節留蘇補貼怎麼發放以享受哪些優惠
【法律分析】
春節放假補貼的規定:春節規定放假的七天時間里,初一、初二、初三是三倍工資,其他四天只有兩倍工資。日工資計算方法:日工資工資收入÷21.75(用於有缺勤,工作未滿一個月等情況下的工資計算)。小時工資計算方法:小時工資工資收入÷(21.75×8)。二、加班費的支付標准:(1)安排勞動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點,應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本人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給勞動者正常日工資200%的工資報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三、加班費規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費的標準是: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四、春節加班未得到相應報酬如何維權。如果春節期間連續7天加班,屬於超時加班,違反勞動法規,不但員工有權拒絕,還可以舉報。如果員工舉報,單位將為此受到處罰。這是因為,勞動法第三十八條指出,「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無論員工是否同意,超過法定加班時間的行為都是違法的。如果單位違反該規定怎麼辦呢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並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勞動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標准計算,處以罰款。此外,如用人單位沒有支付加班工資,或者用人單位在加班工資上「缺斤短兩」,勞動者可通過三種途徑維權:一是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或撥打人力資源社會保險咨詢電話12333進行投訴。二是因支付加班工資引發爭議的,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請求裁決用人單位支付加班費及補償等,以此來維護自身權益。三是就近到省勞動保障維權中心設立的「勞動保障維權服務站」的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法律咨詢和尋求幫助。春節假期的大年初一至初三屬於國家的法定節假日,根據勞動法需要給三倍的工資,而初四至初七需要給予兩倍的報酬,如果企業拒絕給予員工相關的補貼,則可以去當地的勞動局進行投訴舉報,同勞動爭議仲裁會進行申訴,相關的問題可以向勞動保障維權服務站進行法律咨詢與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准,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在很多公司存在工作量嚴重超標的情況,員工不能按時完成工作職能加班,而公司卻美其名曰自動加班,其實這是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對於有些特使崗位或者職業,如:企業中的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長途運輸員等,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且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