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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放假離職時間怎麼算

發布時間: 2022-12-20 09:00:03

1、過年後離職工資怎麼算

法律分析: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也就是說離職工資是發放至勞動合同解除時。如果是在春節假期結束那天離職的,離職工資算至法定節假日的第三天。如果是春節那天開始請求離職的,公司制度需要提前一個月申請的,一個月後勞動合同解除,工資算至勞動合同實際解除的那天。無論是否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協商處理是首先採用的最快速的解決辦法。勞動者在收集好相關證據的前提下,可以跟用工單位的負責人或者老闆對工資發放時間、方式和數額進行協商,要求支付屬於自己的工資。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八條 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2、春節後離職,春節放假工資給幾天的

法律分析:春節之後離職,春節期間的工資和獎金是應該全額支付的,但是法定的春節假只有3天,所以你只能按3天算休息,7天應該算帶薪的工資,如果具體得看單位是怎麼計算這7天的,因為這7天屬於調休,意思就是從之前或者之後的節假日里調正到春節期間一起休,所以,如果單位是調春節之後的假期,那麼這7天也沒有工資,如果是調之前的,就有工資

一般來說都是調春節後的,這也就是為什麼春節結束後要連著上好個星期的班的緣故,所以說這7天應該是沒有工資的,因為這7天屬於辭職後的休假裡面提前調到春節來休息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離職時年假的計算方法

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具體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於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

4、離職年假怎麼折算

現實生活中,在經濟發展迅速,離職的頻率呈上升趨勢,很多員工辭職後但是沒有休年休假的情形,那麼辭職後的年假和工資怎麼計算呢?下面是我為大家整理的離職年假怎麼折算,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離職年假怎麼折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以下稱用人單位)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1、依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2、規定的折算方法為: (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3、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離職年假法律規定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於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

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第十一條規定:「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

前款所稱月工資是指職工在用人單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前12個月剔除加班工資後的月平均工資。在本用人單位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

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實行計件工資、提成工資或者其他績效工資制的職工,日工資收入的計發辦法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執行。」

應休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主要分為兩大部分,一部分為日常工作期間的日工資(即日平均工資的100%),該部分收入隨日常工資支付。另一部分為日平均工資的200%未休年休假實際工資,該部分報酬用人單位應在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或者在職職工最遲在當年度12月31日前支付。

特別提示:

在支付職工未休年休假工資的問題上,還應注意兩點:

一是,並非用人單位只要按規定支付三倍工資,就能「買斷」職工的年休假。用人單位應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年休假。如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或者跨1個年度安排年休假的,應徵得職工本人同意。

二是,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的月工資,與計算經濟補償、「代通知金」和加班費的月工資略有區別。

1、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的月工資,是指職工在用人單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前12個月剔除加班工資後的月平均工資,在本用人單位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

2、計算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3、計算「代通知金」的月工資,是指該勞動者上一個月的工資標准。

4、計算加班費的月工資,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准確定

怎麼計算帶薪年假的工資

(1)帶薪休假工資

帶薪年休假,顧名思義,在帶薪年休假期間,職工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這里比較特殊的是如何理解實行計件工資、提成工資或者其他實行績效工資制職工的正常工資。對於這些員工應當先計算其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其中不包含加班工資,再除以計薪日天數即21.75,才得出正常的日工資。

(2)應休未休的處理

只有在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才可以只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其他情況下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這就意味著即便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以及對於職工離職未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都應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同時,如果用人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法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勞動行政部門可依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用人單位除應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外,還應當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

離職後,年假沒休可以得到補償嗎?

一、職工什麼時候可以休年休假?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規定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可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假)。

二、職工年休假有多少天?

職工累計工作時間已滿1年不滿10年的,應有年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應有年假10天;已滿20年的,應有年假15天。而且,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職工不休年假可否得到補償?

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假或者安排職工年假天數少於應休年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假,但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約定的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規定的年假天數、未休年假工資報酬高於法定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約定或者規定來執行。

如果職工已經可以享受年休假的,應當申請休假,用人單位不給休假的,離職時應按照300%的工資折算。

所以職工未休年假的,是可以得到補償的!!

5、放假期間提出離職,怎麼算離職時間

法律分析:勞動者提前三十日辭職,不因節假日而延後離職日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6、春節後離職放假工資有嗎

法律分析:有。根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九條規定,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也就是說離職工資是發放至勞動合同解除時。如果是在春節假期結束那天(2月21日)離職的,離職工資算至法定節假日的第三天(即2月18日)。如果是春節那天開始請求離職的,公司制度需要提前一個月申請的,一個月後勞動合同解除,工資算至勞動合同實際解除的那天。年終獎就是屬於勞動報酬中的一種,是單位對於員工一年辛勞工作的獎賞。但年終獎與其他工資不同,獎金發放屬於用人單位自主權范疇,其發放額度、發放時間和發放形式由企業自己根據情況來確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獎金發不發,發多少,哪些人可以享受,哪些人不能享受,完全由用人單位說了算。也就是說,如果單位的制度規定了「離職員工不能享受年終獎」,在離職時不頒發年終獎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准,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第三十二條 勞動者拒絕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7、離職的年假怎麼算

法律分析:離職時的年假的計算方法按《職工帶薪年休假 條例》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 為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為15天。

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8、過年後辭職春節假期算工資嗎

過年後辭職春節假期算工資。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是在春節之後向公司提出的離職,春節期間有3天是法定節假日應該支付工資。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勞動監察投訴要求支付工資。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也就是說離職工資是發放至勞動合同解除時。如果是在春節假期結束那天離職的,離職工資算至法定節假日的第三天。如果是春節那天開始請求離職的,公司制度需要提前一個月申請的,一個月後勞動合同解除,工資算至勞動合同實際解除的那天。
在春節之前,如果自己正常工作,然後春節之後辭職的話,春節期間的工資和獎金是應該全額支付的,但是法定的春節假只有3天,所以你只能按3天算休息,7天應該算帶薪的工資。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二條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9、離職年假怎麼折算 離職年假怎麼算

1 、在離職期內 ,員工做好工作交接後,可申請將年假休完;

2 、如不 需要補休年假的,可以將未休年假折算成工資給予補償。依據員工未休的年假天數,按照員工日薪水的 3 倍 來折算。

但如果員工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這樣就不用將年假折算成補償工資了。公司在員工申請休年假的情況下需要保障其權利,若是公司不同意,便屬於違法行為,員工就可以因此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經濟賠償。以上就是離職年假怎麼折算相關內容。

年假的規定是什麼

1 、 年假是依據工作年限計算的,員工累計工作年限 已滿 1 年 ,但是不到 10 年的, 每年年假為 5 天;

2 、員工累計工作年限在 10 年到 20 年之間的 ,每年年假為 10 天;

3 、員工累計工作年限已經 超過 20 年的, 每年年假為 15 天 ;

4 、 國家法律規定的節假日和休息日不計入年假的計算。

本文主要寫的是離職年假怎麼折算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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