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收到
發布時間: 2022-12-08 12:29:19
1、收到舉證通知書後,提交證據給誰
法律分析:舉證通知書是法院立案之後發給原被告的通知書,但是在具體的操作中,舉證通知書一般會發給被告,因為法院為了減少環節,原告申請立案後會電話通知原告開庭時間,而被告是要訴狀、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一同送達。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三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的同時向當事人送達舉證通知書。舉證通知書應當載明舉證責任的分配原則與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調查取證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據案件情況指定的舉證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證據的法律後果。舉證期限可以由當事人協商一致,並經人民法院認可。由人民法院指定舉證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於三十日,自當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的次日起計算。
2、收到對方證據後如何應對
收到對方的證據後,首先要驗證證據的有效性,因為如果證據無效,收到了也沒有用,然後小心的保存起來,作為日後法律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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