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存210萬收到
1、陝西西安一女子翻出大額存款單但無法支取出來,究竟怎麼一回事?
陝西西安一女子翻出大額存款單但無法支取出來,銀行方面回應是可能賬號被注銷了,所以不能取出現金,目前銀行還在查找賬戶憑證。據銀行的員工透露,這張大額存款單確實是這家銀行的,這已經是確定的事情了。但由於辦理時間過長,銀行系統上沒有查找到存單的信息,所以無法將存單上的錢取出來,至於具體的原因,可能是銀行賬戶出現注銷的問題。
事情是這樣的,李女士在2006年的時候,在西安的農業銀行分行存了一萬五千塊前,由於沒有著急用這筆錢,所以李女士把存單放在櫃子下,沒有在意它。直到最近,李女士搬家,才發現了這個2006年的存單,所以想到銀行去把裡面的錢取出來。但去了銀行好幾次,銀行的人都表示,錢無法馬上取出來,要等一段時間,讓銀行查處以前的賬戶檔案。
這一等,她就等了兩個多月,這幾個月的時間里,李女士跑了四五趟,卻一直沒有解決問題,而銀行方面也無法給出一個確切的時間和一個確切的解決方法,所以李女士才求助到了媒體。李女士還透露,自己當時第一次來的時候,就輸入了密碼,而且密碼也是正確的,但銀行方面還是說,找不到信息。
從李女士的存單上看,這張存單上的信息顯示得十分清楚,上面有農業銀行西安支行的開戶行名稱,也有確切的存款時間2006年11月27日,同時也有李女士的名字,信息全部正確,李女士也能正確輸入密碼。但銀行方面仍然顯示無法支取這張存款單,銀行員工表現,該賬戶已經注銷了,所以只能找到存單的憑證,讓李女士辨認之後,才能將這張存單支付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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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山東一女子存銀行100萬,5年後卻僅剩1元,銀行對此有何回應?
山東的一名女子在某銀行存款100萬,但是在5年之後想要取款,卻被告知賬戶里只剩下一元,這讓該名女子非常的生氣,沒想到自己在5年之前存入的100萬非但沒有付給自己利息,而且連本金也都消失不見,於是這名女子就去找銀行的工作人員詢問,但是被銀行工作人員告知自己的賬戶里就只有一元,女子所說賬戶里有100萬,屬於虛假編造,這讓乾杯女子非常的氣,當時存款的時候所答應的票據非常的清晰,記載的金額是100萬,而且自己中途並沒有支取,那麼錢究竟去了哪裡,於是該名女子便報警,讓警方來幫自己調查自己的資金去向。
警方在接到報案之後,詳細的了解了具體的內容,並且詢問該家銀行該名女子所說的事情是否真實,銀行卻矢口否認,並且表示該名女子拿的存摺屬於自己偽造出來的並不是本行的存摺,於是警方便對該存摺的真偽進行了鑒定之後警方確認該存摺的確是這家銀行的存摺,而且當時這名女子真的是存款100萬元,並不是該女子虛假編造出來的。
調查完事件之後,警方便告知銀行將該筆存款如數還給該女子,但是過了許久,銀行業並沒有與該女子取得聯系,也沒有將該女子的錢款如數還給該女子,這名女子在等了好長時間之後便再去尋找警方,於是警方便求助法院讓法院予以判決,要求銀行將該名女子的存款如數歸還,最終在法院的介入之下,銀行對自己內部進行了詳細的檢查,並且發現的確是內部出現了問題,所以才導致該名女子賬戶里確實缺少了100萬元,並且表示會在一定時間內將錢款如數還給該名女子。
3、女子存工商銀行205萬不翼而飛後怎麼判決
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挪用資金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榆中農合銀行賠付了陳某的80萬元損失,但卻遲遲沒有賠付吳某的損失。於是,吳某將榆中農合銀行告上法庭,要求該行賠償其百萬存款。法院經過兩次審理,判決榆中農合銀行向吳某賠付存款約115萬元。
4、80後女子1千萬銀行存款不翼而飛,真相到底是什麼?
80後女子1000萬不翼而飛,真相是該女子幫朋友完成銀行存款任務,通過存款收取高額利息,該女子也在存款期間內收到60多萬元利息,因為當時手機並沒有開通簡訊業務,所以當時沒有確認1000萬是否存款到賬,當女子想要把錢取出來時,發現賬戶的1000萬並沒有在賬戶裡面,賬戶一分錢也沒有,女子隨即報警,警方開展調查,發現女子的1000萬分多次轉出賬戶,5天全部轉走,該女子沒有手機通知業務,所以並沒有發現錢被轉走了,警方已經開展調查,等待警方給我們一個調查結果。
這個事情也給我們大家一個警示,做任何事情都不要過於粗心大意,1000多萬並不是小數目,存完錢都沒有確認款到沒到賬,真的是不應該啊,就算有再忙的事情,也要一件一件全部做好,再做下一件事情啊,就是因為該女子當時沒有確認款有沒有到賬,才給違法犯罪分子有機可乘,給他們實施犯罪創造了條件,讓自己損失很多,粗心在任何場合都不是好的,都不利於任何事情的處理等等,大家一定要對自己做的事情上心,不管大事小事,做了就做好,要麼就不做,要做就做單最好,不要模凌兩可,可做可不做,給犯罪分子有機可乘。
最後呢,也請大家不要做違背法律法規的事情,任何違法法規的事情都不會被法律饒恕,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任何犯罪的人最終的結果都將會是承擔相應的法律懲罰,法律不會給任何一個人寬恕的機會,犯錯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就要得到應有的懲罰,不要以為一次兩次發現不了,就可以為所欲為,任何錯誤都會隨著時間的推移浮出水面,都會讓一切真相浮出水面,相應的違法犯罪者也會得到應有的懲罰。
5、中信銀行泄露儲戶信息,農行員工轉走儲戶存款,銀行還安全嗎?
2020年不知道怎麼了,先是一波說來就來的疫情,讓大家措手不及。而受疫情的影響,經濟整體下行,大家都感受到生活的壓力。
而緊接著,銀行頻頻爆出負面新聞,這讓很多普通老百姓很迷茫,「我的錢到底放在哪才安全呢?」
先來盤點一下,近期銀行爆出的負面新聞。
河南一孤寡老人去世,住院期間,告訴侄女自己有一個8萬元的存摺,並把密碼告訴了侄女。
這位孤寡老人,既無子女,兄弟姐妹也都去世了,這個侄女是她唯一的親人。而且,老人生病期間,一直是這個侄女在照顧,其後事,也只能有這唯一的侄女來料理。
但老人去世後,侄女去銀行取錢,卻無法取出。銀行給出的答復是:不知道是否有其他親屬和有繼承權的人,怕引起糾紛。而咨詢相關法律人士,給出的答案是,侄女既不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也不是第二順序繼承人,無法繼承老人遺產,這筆錢歸國家所有。
既然法律有明文規定,自然有其道理,但法律界內人士表示,這種情況可以起訴到法院,法院會根據具體情況作出判決,也就是說,老人的侄女還是有希望拿到這筆存款。
河南的郅女士稱家裡老人210萬存款被銀行工作人員轉走,家人8年後才發現。
郅女士稱,疫情期間在家裡對賬,發現有210萬對不上賬。原來,在2012年,因為做生意經常需要轉賬,農行的一名工作人員稱,可以辦理U盾網上銀行,可以網上轉賬。並說:卡你拿走,可以網路轉賬,這樣也省得來回跑銀行。
結果幾天之後,郅女士母親收到簡訊,有210萬被轉走,於是給這位銀行工作人員打電話。銀行工作人員說,錢是借給別人用,給利息。
直到2020年,郅女士才得知實情。郅女士來到鞏義市某農行,這名銀行工作人員並未正面回應,而是躲躲閃閃。
郅女士稱,之前來銀行,該工作人員已經承認此事,並說,一年還12萬,還20年。郅女士不同意,但U盾還在該工作人員手中。目前,警方已經介入調查。
說到泄露個人信息,是令每一個人都煩惱的,而現在的人,都非常注重保護個人的信息。
但就在幾天之前,卻發生了銀行泄露儲戶信息的事情,讓大家感到非常震驚。
5月6日,脫口秀演員王越池(藝名:池子)發微博稱,中信銀行將其近兩年銀行交易流水泄露給笑果文化,原因竟然是「配合大客戶的要求」。
池子原本也是笑果文化旗下藝人,後因民事糾紛與笑果文化打官司。
而就在幾天前,笑果文化寄給他的案件材料里竟然有他在中信銀行的個人賬戶交易明細。
未經過王越池本人同意,也沒有司法機關的調查令,中信銀行向笑果文化泄漏其銀行交易流入的行為,這已然違法。
更令人震驚的是,中信銀行稱這是「配合大客戶的要求」。
目前,銀保監會已經就此事展開立案調查。
銀行頻發爆出負面新聞,在一定程度上說明,銀行在制度建設、監管、員工管理等方面存在著很多問題。
那這是否就意味著銀行就不值得被信任?我們老百姓的錢放在銀行安全不安全呢?
我想,這個問題還是要辯證的看待。
首先,雖然近期接連爆出銀行負面新聞,但應該說這是個案,並不具備代表性。
就以農業銀行來說,全國營業網點超過2萬個,僅員工就有47萬。這么多的營業網點,這么多的員工,只有某一個員工發生這個問題,也是在所難免。
俗話說,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個別人發生問題,要想完全杜絕,難度還真是不小。
況且,作為普通老百姓,如果不把錢存在銀行,危險性可能更大。
前不久,也有這樣一件事。一個農戶做生意賺了200萬,他不放心銀行,覺得銀行不安全,就把錢埋在了院子里。
可幾年之後挖出來,錢全部霉爛變質了,直接經濟損失幾十萬元,這也是一個非常深刻的教訓啊。
如果我們把錢存進銀行,就算發生了什麼問題,我們還可以尋求途徑解決。如果錢在自己手裡發生了問題,那就只能自認倒霉了。
所以,目前來看,錢還是放在銀行最安全,您覺得呢?
6、女子努力攢下200多萬存款,去取錢卻只剩100元,這是怎麼回事?
王女士平時非常省吃儉用,也很能幹,陸續在銀行存下了205.5萬,還在銀行買了兩筆基金。因為考慮到兒子將來結婚需要錢買房子,所以她准備把這筆錢給取出來。
銀行客戶經理盜取了王女士的存款和基金
可令王女士萬萬沒想到的是銀行的工作人員告訴她,她的銀行卡裡面只有100元。不敢相信的王女士又重新查證了一下,最後不得不相信自己的卡里確實只剩100元。她找銀行行長,結果對方避而不見。萬般無奈之下,她只好選擇了報警。經過警方的查證,王女士的存款被銀行的一個客戶經理給盜取了,就連她的兩筆基金也被對方挪走了。
現代社會很多人都習慣把錢存到銀行去,覺得這樣保險又方便。在需要用的時候再去把錢取出來,這樣方便管理自己的財產。對於很多人來說,銀行就跟我們的財務管家一樣。但是如果這個管家裡面出了內賊的話,那後果也是相當可怕的。辛辛苦苦攢了半輩子錢的王女士怎麼也沒想到把錢存到銀行還能出現這種幺蛾子。
銀行行長不肯出面,惹怒了王女士
王女士希望銀行行長給自己一個說法,可是對方就是不肯出面。憤怒的王女士在銀行里逢人就說自己的錢被客戶經理給轉走了,導致其他來辦業務的人對她紛紛側首。銀行行長一直都不肯現身給她個說法,辛苦積攢半輩子的錢下落不明,換成是誰都會上火的。路人都表示銀行這樣做實在是太過分了,錢存銀行出事卻不管,這讓誰以後還敢把錢放在銀行。
總結:希望銀行能早日出面給王女士一個說法,配合警方調查,挽回銀行岌岌可危的聲譽,也能早日追回王女士的損失,給前來存錢的老百姓們一個交代。
7、山東女子銀行存100萬5年後剩1塊錢將銀行告上法庭,法院是如何判決的?
山東棗庄的孫女士於2009年7月和9月,她先後兩次在棗庄農商銀行共存入100萬元,2014年下半年,孫女士去取錢,銀行員工卻告訴她,存摺上只有1元。面對這個結果,孫女士將銀行告上了法庭,法院是如何判決的?法院判決銀行支付孫女士存款及利息,不料,棗庄農商行一直沒有履行義務。直到2021年7月1日,法院對銀行實施強制執行,孫女士才能拿到自己的錢。
這種事件在十年前,內部監管不嚴格,崗位制衡不嚴謹的情況下容易發生
現在的銀行內部監管越來越嚴禁,包括有價單證和業務章戳管理都是很規范的,前台基本上印章都上繳了,發生的幾率非常小,但是如果真的發現自己的存款不翼而飛,那麼首先就是要通知經辦行的地市分行,同時報警處理了。發生此類事件原因有兩種可能:1.銀行卡被盜刷;2.那就是內部人員利用監管人員漏洞盜取客戶資金。
真實有效的存款,必然受到法律保護在媒體日益發達的今天,「內鬼」、「盜刷」名詞屢見報端,一度抹黑銀行和儲戶之間的信任。對於「內鬼」,只要儲戶的存款憑證真實有效,即憑證出自銀行,公章是銀行的,那這種儲蓄合同關系即是合法的。不論「內鬼」盜竊或挪用儲戶資金,他的行為始終是代表銀行的職務行為。儲戶資金受損,至少得由銀行先行墊付賠償儲戶,然後再對「內鬼」進行追償,過去案例判決也是如此。
對於資金被盜刷,儲戶又該如何維權呢?主動履行必要義務,及時收集證據。當發現資金被盜刷時,其一,第一時間致電客服掛失止付賬戶;其二,及時通過ATM或商戶PoS支取查詢或消費一筆,或電話查詢余額;其三,立刻向警方報案並取得報案回執。做好這三件事你至少取得了90%的勝訴率,得到全額賠付不是沒有可能。
銀行有義務配合戶主列印一份所有取款支出明細。不管是以什麼方式支出,從哪個銀行轉出,都可以查得到經手人和戶主簽名,還有取款人的監控圖像都可以調取。如果不能證明是戶主本人支出,那銀行有義務賠償戶主等額本金及利息。如果銀行不配合還可以報警,通過正規的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利。
8、山西一女子1200萬存銀行被轉走,卻被判擔責八成,事情的始末是怎樣的?
首先事件中的女子丁阿姨在2019年時來到農商銀行存了1,200萬,存完款項後,銀行工作人員王某告訴丁阿姨,憑借著大額存款單據可以領取禮品。丁阿姨就把自己的身份證以及存單交給王某去代領禮品,幾天後,丁阿姨來到銀行,不但沒有拿到禮品,連存款單也被王某以各種理由鎖在單位。
隨後丁阿姨發現自己700多萬存款有銀行回單提醒卻沒有入賬,另外500萬定期存款也被劃走,但沒有收到任何信息提醒。5月初丁阿姨要求銀行查看事發監控,相關負責人卻說監控只保留一個月,並且回應丁阿姨那740萬回單系偽造。
丁阿姨認為,如果回單是偽造,那麼,公眾號發來的信息難道也是假的嗎?這個信息就是銀行所發。因為事情一直得不到解決,丁阿姨只好將此事告上法院。
一審法院如何判定?
法院認為丁阿姨與農行之間存在儲蓄存款合同關系,丁阿姨作為儲蓄賬戶並沒有對資金負有注意義務。事後還將自己的存單交由工作人員王某代領禮品,雖然雙方都承認,但是該行為沒有證據。而且丁阿姨也沒有讓工作人員在存單上寫上僅供領取禮品字樣。因此丁阿姨在這件事中存在重大過失, 應該承擔主要責任。銀行工作人員辦理業務時,對於大額存款沒有設置密碼,相關信息調整也沒有通知丁阿姨本人,所以沒有承擔謹慎義務,最後法院認定個人承擔八成責任,銀行承擔兩成責任。
對於這件事我有何看法?
我覺得丁阿姨在這件事中吃虧了,1,200萬對於銀行來說或許不是大數目,但對於個人來說是所有家產。希望銀行能夠盡快給出交代,不然日後都不敢去銀行存錢了。另外也提醒著我們,不要把全部家當全在同一家銀行。
9、210萬被銀行經理轉走後續曝光,銀行:員工個人行為,你怎麼看?
事情中的細節肯定比我們知道的復雜,國有銀行肯定不會平白挪走客戶資金的。估計是客戶和銀行人員關系好,合夥投資,之後公司暴雷跑路了,客戶找不到公司肯定是咬住銀行員工,目的讓員工背後的銀行承擔自己的損失。中國十幾億人口差不多都在銀行存錢吧,怎麼只有少數的客戶反映這種事?真以為銀保監不管事啊?
你怎麼不說u盾拿給大堂經理是八年前的事!這個是明顯就是這個人委託大堂經理做投資(這個投資跟銀行無關,估計高利貸之類的),然後虧錢了,利用媒體煽動公眾對銀行的不滿!轉賬不單有u盾,還要u盾密碼和銀行卡密碼,沒有貓膩的話是個正常人都不可能把有那麼多錢的銀行卡密碼輕易告訴別人,而且對210萬不聞不問八年!
此事銀行僅負管理不善,對員工的教育管理失責的責任。郅女士的母親能到銀行存大額存款證明其是有行為能力的責任人,既然是有行為能力的責任人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一、為什麼這么多錢不存定期存款;二、為什麼將U盾交給別人保管;三、為什麼將密碼,帳號及身份證號碼告訴別人。此款轉走不一定是在銀行操作的,在銀行櫃台有一套程序,要本人持身份證親自辦理,辦理人員要授權才能辦理,但有U盾和身份證號碼及取款密碼在電腦輕而易舉將款轉走。因而郅女士的母親負主要責任。郅女士的母親在存款時就和大堂經理有所約定,不然這大額不會不存定期,也不會將U盾交在別人保管及將密碼和身份證號碼告訴別人。估計郅女士的母親在大堂經理忽悠下,默認可將此款拿去放高利息,可能別人拿錢跑路了,才出現現在的情況。
這種事在銀行早有存在,大額客戶錢多很長時間不動用,有些銀很一些人會個人放出,等你要查看吋他會讓你第二天或那天來,以銀行系統出現問題,或以微機不好使為理由,等你按他說的去,查帳時,錢以回到你帳面上了,看不出問題,現在很多窗口單位當你發現問題去查找,內部岀現問題都會用這個詞,系統出現問題,微機岀現故障,過兩天在來,慣用計兩,這個是家人去發現了,要是老人去可能錢都要不回來了,岀事銀行說和銀行設有關系,但錢是存在你銀行,銀行就的負責。
請問存錢是否是成年人或有行為能力的人,如果是;請問U盾為啥放之其他人,難道不知道有被轉走可能嗎,不應承擔責任嗎;請問你是否也有過錯;如果密碼未告之,客戶經理利用職務和銀行漏洞轉走私用,銀行也有責任;如果是∪盾和密碼都放之其他人,銀行應無責任。
首先,這筆大額存款是應客戶經理應邀存在銀行的,銀行人員又給客戶開通了網銀或短消息服務,來增加業務量,是否有理財的需求。銀行理財只能在櫃台辦理,要錄音錄像。也可在手機銀行、網上銀行自已買。可能客戶買的產品還未發售,或客戶不會操作,委託銀行客戶經理操作,導致事件發生。銀行買賣各類理財主要靠員工營銷。嚴格講有資質的員工才能營銷理財產品。二是銀行內部有很多現定,禁止員工保管客戶卡、折等,發生此事,該員工已違規在先。事情真相有待進一步明確。
員工誘騙儲戶把u盾放她哪裡,是主要根源,銀行對員工監管教育和資金往來監控等不到位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此類責任劃分:銀行50%、員工30%、儲戶20%比較合理。讓你工作單位提供犯罪平台而管理不善,員工膽大妄為盜竊私人財產,儲戶為他人提供犯罪便利。
這210萬放貸是以銀行的名義還是以個人明義出據的借據,如果是用銀行的單據,有銀行的印章,銀行是不是要承擔所有的責任?因為個人存款利息低於銀行放貸利息,銀行人員和伙用儲戶存入銀行的錢私自放貸,這不是銀行監管不力,是合夥同謀作案。
你把U盾和密碼交給他人就形成了代理關系,你們兩個人之間有什麼協議別人不知道,出了事你找銀行,銀行員工也是獨立個體,也可以有自己的私事,銀行也無權干涉。
我存錢是沖你銀行去的,不是沖你個人去的,你銀行內部監管不力,造成員工私自挪用她人錢財,能說跟銀行沒關系?還有即使把優盾構機放在你個人手裡,你就可以沒經過儲戶當事人的同意私自挪用她人錢財?你進銀行的時候沒有做著方面的培訓?國家銀行別讓老百姓寒了心,那樣你們早晚要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