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婚後贈送房產
1、婚後父母贈與子女的房產,是否屬於子女個人財產?
婚後父母贈與子女的房產,按照法律規定來說,是屬於子女的個人財產。因為這個時候是父母明確指定,贈予給自己兒女的,因此就屬於個人財產,如果沒有明確贈予一說,那麼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過為了不必要的糾紛,盡量還是在婚前贈予自己的子女比較好,這樣才能夠讓房子在子女名下。
其實很多父母辛辛苦苦一輩子,購買相應的房產,就是想要將房子贈給自己的子女,讓子女的負擔更輕一些。但是這個時候子女的伴侶就會認為,在婚後贈予的房子,就屬於夫妻兩個人的共同財產,因此就會打這套房子的主意。這是一種違法的行為,因為國家對於父母贈予房子這一行為,有著相應的法律法規,如果明確指定贈予某個人,那麼這個房子就在某個人的名下。即使雙方離婚之後,這套房子依舊會在子女名下,不會和對方進行分割。
而且出現這樣的情況,也能夠證明大家對《婚姻法》還是不太了解的。根據《婚姻法》第17條可以了解到,在夫妻關系存在期間,兩人名下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也就是兩個人的工資獎金或者是存款等各種福利性的政策收入以及補貼等。所以即使兩個人再鬧矛盾或者走向離婚,那麼這套房子也是不被允許分割的,因為這套房子是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因此產權登記是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不管是誰,都拿不走子女的這套房子。
所以大家對於這種法律一定要有相應的了解,只有這樣,才能夠很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不太了解的話,也要在網路上搜索相應的知識,也可以找相應的律師介入。不過婚後父母贈與子女房子是具有爭議的,因此這個具體情況還是要按照相應的事件,進行討論的。如果父母只出了一個首付,需要由子女還貸款的話,那麼這個時候就容易引發相應的矛盾,而且房子的產權問題也會出現一定的問題。
2、婚後父母贈與的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
婚後父母贈與的房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看具體情況。如果是婚後夫妻一方的父母贈予的房產,且沒有明確指出給誰或者說贈予給夫妻雙方的,一般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的一方子女的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一方子女的贈與,那麼該房產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如果是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且把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那麼該房產被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所共有,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個人財產在離婚時沒有約定的,是不能進行分割的,屬於一方個人所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3、婚後父母贈與夫妻一方的房產是共同財產嗎
婚後父母贈與夫妻一方的房產,並登記夫妻一方名下的,不是夫妻共同財產,是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如果沒有指明或者共同財產界定不明,一般就認為是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是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4、婚後父母贈與一方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婚後父母贈與一方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或取得的財產。如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雙方所得的財產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如工資和獎金、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等,歸夫妻共同所有。這一規定表明,我國的夫妻共同財產制採用的是婚後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除個人特有財產和夫妻另有約定外,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均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財產所有權的制度。這里的共同所有指的是共同共有,不是按份共有。
5、結婚後父母贈送的房子是共有財產嗎
法律分析:看具體情況。一般來說,男女雙方辦理結婚證後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大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對於贈與所得的房產,婚姻法規定若贈與方明確表示只贈與一方所有,則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父母贈與的房產一般是共同財產,除非贈與時明確表示只贈與一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6、婚後父母贈送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後父母贈送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不一定
「婚後父母贈與房子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父母贈與房產是沒有做出特別的表示,房子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則該房產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父母贈與房產時明確表示只贈與一方,或者直接將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的,則視為對夫妻一方的怎樣,該房產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婚後父母過戶的房子是共同財產嗎?
如果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法律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裝修父母的房子能否算共同財產?
只有裝修費算,房子不算。父母的房子,如果沒有贈予給子女的話,不應當視為子女的夫妻共同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7、婚後父母贈與的房子是否屬於共同財產
法律分析:婚後父母贈與的房子如果沒有明確說明歸一方所有的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有: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到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沒有特別說明歸一方所有的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8、婚後父母贈與一方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對於上述條文的適用,首先要明確的一點就是該條是以父母對雙方購置房屋出資是確定了贈與行為成立為前提,即首先假設贈與成立,然後在此基礎上討論是贈與一方還是贈與雙方的問題。所以,要解決夫妻財產糾紛的第一個問題是正確認定贈與的成立與否。如果贈與合同沒有成立,那麼父母贈與房產的歸屬問題便無從談起。對於房屋贈與問題,一般來說房屋贈與屬於要式法律行為,即必須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這樣贈與行為才算成立。一般來說,婚前父母贈與子女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這是沒有爭議的。若是父母想將房產贈與夫妻雙方作為其共同財產,則需要在贈與合同中明確說明是贈與雙方的。我國法律規定一方在婚前合法受贈的個人房產不會因為結婚而變為夫妻共同財產。婚後父母贈與的財產一般來說如果沒有特殊說明,是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確說明房產是贈與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贈與財產則歸屬於夫妻受贈者一方,因此可以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夫或妻的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此部分財產。當然,以上這些都是以當事人沒有約定為前提的,若夫妻雙方對於父母贈與的房產另有約定,則應從約定而不再適用法定條件。
【法律依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9、婚後父母贈與一方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後父母贈與的房子一般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父母在購置房屋出資時,明確標明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的,應當認定為一方個人財產,不得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第七十九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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