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丈人贈送的房子離婚後
1、夫妻之間離婚證,房子是老丈人家給姑娘了,以經改成姑娘名下了,離婚了,男方還能要到了嗎?
光老觀點:這里存在幾點問題,如果這個房子是人家全款買的房,那與你就毛關系都沒有,你就別做夢想歪轎穗轎心思去要這個房子。如果這個房子有房貸,但女方的工資足以支撐還貸,即還貸過程中沒有花你一分錢,你住在裡面也沒有收你一點房租,那這個房子與你仍然是毫無關系,你就沒有資格去要這個房子,一點點都沒有你的份。如果這個房子有房貸,且你老婆是全職太太,一分錢收入都沒有,你賺錢養家,且收入較豐厚(這種情況下極少會出現離婚)那你可以申請部分權力,即你工資承擔了全部生活開支後,每月還房貸的款減除正常的房租款後的二分之一是你可以主張的最大閉肆權力。族鉛
2、岳父岳母全額買的房,房產證上寫了女兒女婿的名,離婚了,女婿有房子產權嗎?
根據《民法典》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而且沒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那麼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如果岳父岳母沒有特別聲明是單獨單獨贈與女方的財產,該房產即屬於夫妻共同族掘財產。在夫妻離婚後,該房產則將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鄭拿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兆叢核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3、你好,岳父岳母贈送的財產,離婚了怎麼分割
你好,關鍵看女方父母贈與時的真實意思,是贈與女方個人的?還是贈與雙方的?如果明確是贈與女方的,則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如果沒有明確說明,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則不存在分割的問題。如果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得看離婚時該贈與的財產是否存在頃亂裂(離婚時分割的是現在存在的夫妻共同財產,而不是曾經存在過的夫雀閉妻共同財產)。比如贈與夫妻50萬元,但之後夫妻雙方已經將50萬元消費了,離婚時不存在這50萬元,也就不存在分割的問題。再比如,女方父母贈與夫妻房子,房子也登記在夫妻雙方名陪虧下,則對房屋進行分割就可以了。
4、結婚老丈人陪送的房和車,不是新郎名,離婚了能要嗎?
這個是老丈人贈送的房和車,跟你們是沒有半毛錢游陪首關系的,這個是屬於女方的私人財產,這是贈送,而且老丈人是有權利收回贈與的房和車,如果你們離婚神數了,你是沒亂姿有權利去要的。
5、岳父 贈送十萬給女婿女兒家裡蓋房子離婚了這錢想要回來合法嗎?
既然是贈送慶畢當然沒有要回來的道理,而且也已經陸襪是過去式了,現在離婚都是以後發生的事,這樣做當然不譽悉芹合法也不合理。只能是離婚作為雙方的財產來進行分割。
6、離婚妻不繼承岳父房產,男方可以索賠嗎
法律分析:離婚妻不繼承岳父房產,男方不可以索賠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繼承開始後,遺產處理前,繼承人可以以書面形式殲洞型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即妻子是有權獨立決定接受遺產,還是放棄遺產的,這種處分權不受丈夫的限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顫搏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氏猜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7、房子是老丈人的給了老姑娘了,名字也改成女兒的了,老丈人去世了,夫妻之間離婚了,男方有權要求房子嗎?
如果當時寬掘老人把房子贈與自己女兒的時候,如果明確是贈與自己女兒一個人的房清巧圓產,又在房產證上註明女兒一個人的名字,女兒夫妻兩個人離婚的時候,答塌男方就沒有權利分配這一套房產了。
8、我是上門女婿,老丈人給了一套房子,並且上在我的戶頭上。現在我和老婆感情不和鬧離婚。請問離婚後房子老
不可以因為房產證上賣弊是你,看這房產證日期是在你婚前還是婚後鋒伏,如婚前沒有任何人可分的,如是婚後,你愛人可以中基族和你平分房產!一方要房產的情況下,那麼就需要折價給不要房產的那一方現金,或者就是另一方也要房產,那就是法院判決房屋平米各一半使用!
9、建房子時,地基是老丈人買了送的,現在要離婚了,老丈人說要收回房子,合理嗎?
對於來說,肯定不合理。因為是送的,如果衡棚房本名字也是你們夫妻雙方的,結婚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已經和他沒有關系。通過感情因素來看合理,因為人家花錢買的,你離婚了,人舉攔基家要回去房子或你給一部分錢也不為過。最主要的正謹還是看房產證誰的名字,法律是認證不認人的,誰花錢無所謂,只要是誰的名字,法律大部分情況會判給房本名字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