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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場贈送禮品怎麼開票

發布時間: 2023-01-06 21:09:48

1、贈品如何開發票

發票開具的方法:

1、將贈品和主貨物開在總的銷售金額按各項商品的公允價值的比例來分攤確認各項的銷售收入;

2、如果贈品不止一種,且價值不大,分攤麻煩,還可以採用另外一種解決辦法,

將主貨物和贈品在同一張發票開具外,還要在金額欄按各商品的公允價值分別填列,

按贈品價值合計作為折扣額單獨填列在金額欄。

兩種開具方法雖然不同,但合計欄均為主貨物和贈品的實際銷售收入,金額相同。

也就是說,無論哪一種方法,銷售的主貨物及贈品必須在同一張發票上開具,這是稅收征管堵塞漏洞的需要。

(1)商場贈送禮品怎麼開票擴展資料:

管理

(一)普通發票開具的管理。

發票的開具是實現其使用價值、反映經濟業務活動的重要環節,發票開具是否真實、完整、正確,直接關繫到能否達到發票管理的預期目的。

1、銷貨方按規定開具發票。

銷售商、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

收購單位和扣繳義務人支付款項時,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在發票開具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銷貨方在整本發票使用前,要認真檢查有無缺頁、錯號、發票聯無發票監制章或印製不清楚等現象,如發現問題應報送稅務機關處理。

(2)整本發票開始使用後,應做到按號碼順序填寫,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復寫、列印、內容完全一致。填開的發票不得塗改、挖補、撕毀。

(3)開具發票要按照規定的時限、逐欄填寫,並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未經稅務機關批准,不得拆本使用發票,不得自行擴大專業發票使用范圍。

(4)填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開具發票,未發生業務一律不準開具發票。

(5)銷貨方應在規定的使用范圍內開具發票,不準買賣、轉借、轉讓和代理開具。

(6)銷貨方使用電子計算機開具發票,須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並使用稅務機關統一監制的機外發票,開具後的存根聯要按照順序號裝訂成冊。

2、購買方按規定索取發票。

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在索取發票中,要注意以下幾點:

(1)購買方向對方索取發票時,不得要求對方變更貨物或應稅勞務名稱,不得要求改變價稅金額;

(2)購買方只能從發生業務的銷售方取得發票,不得虛開或代理開具發票;

(3)購買方取得發票後,如發現不符合開具要求的,有權要求對方重新開具。

3、納稅人進行電子商務必須開具或取得發票。

4、發票要全聯一次填寫。每份票無任有幾聯,都必須把全部聯次放在一起,一次性復寫或列印,以保證各聯填開的內容、金額等都保持一致。嚴禁開具「大頭小尾」發票。

5、發票不得跨省、直轄市、自治區使用。發票限於領購單位和個人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內開具。發票領購單位未經批准不得跨規定使用區域攜帶、郵寄、運輸空白發票,禁止攜帶、郵寄或者運輸空白發票出入境。

6、開具發票要加蓋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

7、開具發票後,如發生銷貨退回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憑證;發生銷售折讓的,在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後,重新開具發票。

(二)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的管理。

1、基本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包括視同銷售貨物在內)、應稅勞務,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應當徵收增值稅的非應稅勞務,除另有規定外,必須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

2、特殊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下列情況,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向消費者銷售應稅項目;

(2)銷售免稅項目;

(3)銷售報關出口的貨物、在境外銷售應稅勞務;

(4)將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

(5)將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6)提供非應稅勞務(應當徵收增值稅的除外)、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向小規模納稅人銷售應稅項目,可以不開具專用發票。

3、專用發票填開的時間規定。專用發票必須按以下時間要求開具:

(1)採用預收貨款、托收承付、委託銀行收款結算方式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2)採用交款提貨結算方式的,為收到貨款的當天;

(3)採用賒銷、分期付款結算方式的,為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4)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為收到委託人送交的代銷清單的當天;

(5)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於銷售,按規定應當徵收增值稅,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6)將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7)將貨物分配給股東,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4、銷貨退回、銷售折讓的處理。銷售貨物並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後,如發生退貨或銷售折讓,應按以下規定處理:

(1)購買方在未付貨款並且未作帳務處理的情況下,須將原發票聯和抵扣聯退還銷售方,銷售方在發票聯、抵扣聯、存根聯、記帳聯註明「作廢」字樣,

按發票註明金額和稅額扣減當期銷售金額和銷項稅額。未收到購買方退還的專用發票前,銷售方不得扣減當期銷項稅額。屬於銷售折讓的,銷售方按折讓後的貨款重開專用發票。

(2)購買方已付貨款,或者貨款未付但已作帳務處理,發票聯和抵扣聯無法退還,購買方須到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送交銷售方,

銷售方依證明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並扣減當期銷售金額和銷項稅額。購買方收到紅字專用發票後,應將紅字專用發票所註明的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扣減。

如不扣減,造成不納稅的,屬於偷稅行為。

參考資料:發票開具-網路

2、預售禮品卡怎麼開發票

經查詢,《關於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規定售卡方銷售預付卡時不繳納增值稅,不得向購卡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因此,購卡人、充值人能且僅能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

單用途卡發卡企業或者售卡企業銷售單用途卡,或者接受單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預收資金,不繳納增值稅。由於納稅人收取款項但未發生銷售貨物、應稅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的情形,售卡方可在增值稅開票系統的《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與編碼》中 增加「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在其下設601「預付卡銷售和充值」,向購卡人、充值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售卡方或支付機構因發行或者銷售單用途卡並辦理相關資金收付結算業務取得的手續費、結算費、服務費、管理費等收入,應按照現行規定開具發票並繳納增值稅,適用稅率應參照主營業務而定。

3、買禮品送客戶怎麼入賬

送客戶作為客戶,人情往來:

借: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等-業務招待費,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屬於視同銷售,需要按規定繳納增值稅。

如果是贈送促銷,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主商品,

-贈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應交稅費-簡易計稅,

借:主營業務成本(主商品成本),

主營業務成本(贈品成本),

貸:庫存商品(主商品),

庫存商品(贈品),

買一贈一銷售貨物目前有兩種開票方式:

方式一:將贈品與商品分別按照銷售價格(公允價格)開具,同時將贈品價格作為折扣,在同一張發票的「金額」欄註明折扣額。

比如,銷售A商品,贈送B商品,發票上分別開具A商品和B商品的銷售價格,同時再開一欄B商品銷售價格的負數作為折扣額。

方式二:將總的銷售價格按各項商品的公允價值比例來計算分攤,確認各項商品折扣後的金額,然後在發票上分別體現各項商品的公允價值以及折扣金額。

比如,銷售A商品,贈送B商品,將實際收到的價款在AB商品的公允價格之間進行分攤,計算出折扣後的金額,從而確定出折扣額,然後在發票上分別體現A商品的銷售價格、A商品的折扣金額,B商品的銷售價格、B商品的折扣金額。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折扣額抵減增值稅應稅銷售額問題通知》(國稅函【2010】56號)。

4、商品別人送能不能開發票

商品是別人送的,如果知道購買地點是可以要求開發票的。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商品必須是銷售。商品送給客人做銷售費用處理的,不得抵扣,做視同銷售處理的,可以開發票。
家用商品與生產經營無關,不能抵扣,也不能抵企業所得稅應稅額。根據國稅發〔1994〕 122號《關於增值稅若干徵收問題的通知》第三條規定,一般納稅人將貨物無償贈送給他人,如果受贈者為一般納稅人,可以根據受贈者的要求開具專用發票。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監制設計印製的,只限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的,既作為納稅人反映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會計憑證又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是增值稅計算和管理中重要的決定性的合法的專用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一般情況下,企業名稱及稅號開具正確,密碼不出格,金額、稅額、價稅合計計算正確。就可以認證。至於開戶銀行、地址錯誤,不影響認證。增值稅普通發票,銷售方作為銷售商品(或產品)的依據,並按規定的適用稅率計算交納增值稅;購買方(無論是否一般納稅人)只能作為購買商品(或產品)的依據,但不能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拓展資料】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促銷展業贈送禮品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50號)的規定,企業在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過程中向個人贈送禮品,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1.企業通過價格折扣、折讓方式向個人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
2.企業在向個人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的同時給予贈品,如通信企業對個人購買手機贈話費、入網費,或者購話費贈手機等;
3.企業對累積消費達到一定額度的個人按消費積分反饋禮品。
而企業向個人贈送禮品,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該項所得的個人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贈送禮品的企業代扣代繳:
1.企業在業務宣傳、廣告等活動中,隨機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對個人取得的禮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2.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對個人取得的禮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3.企業對累積消費達到一定額度的顧客,給予額外抽獎機會,個人的獲獎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5、購買禮品取得普通發票賬務處理

購買禮品取得普通發票賬務處理

(一)理論處理

1.銷售行為。關於贈送的禮品,會計上不做禮品銷售處理。如果作為銷售費用,就允許據實稅前扣除,如果商品和禮品同時開在一張發票上,禮品不徵收增值稅,否則作為視同銷售,禮品就要徵收增值稅。

例1:某商場五一購物節,甲顧客購商品滿10000元,可以得到電飯煲一台,商品含稅價格為10000元,購進成本為9000元,電飯煲含稅價格為200元/台,購進成本為180元/台。商場不對贈品開具發票。

會計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10000

銷售費用29.06

貸:主營業務收入8547.01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482.05

借:主營業務成本180

主營業務成本9000

貸:庫存商品——電飯煲180

庫存商品——商品9000

需注意的是:甲顧客受贈的電飯煲,是企業在向個人銷售商品的同時送的贈品,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2.廣告宣傳。企業單獨贈送給客戶的紀念品,無論是購入的還是自製的,視同銷售貨物,都要按成本價和應交稅費記入「銷售費用」或「管理費用」科目。

例2:南昌某乳業公司(一般納稅人)在母親節期間,為樹立品牌形象,開展了贈送奶粉活動,活動期間共贈送奶粉6000箱,每箱市場價格為105元,實際成本60元,另支付廣告費4500元。

(1)結轉成本:

借:銷售費用471600

貸:庫存商品36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07100

銀行存款4500

(2)計提個人所得稅:借:其他應收款94320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94320

3.公關交流。企業將購入或自產的貨物作為禮品用於公關交流,依對個人禮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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